近日,一份文件在網上流傳。
根據該文件,要(yao)建立“新能源約束成交(jiao)機制(zhi)”。具體(ti)來說(shuo),就是對于未達到規定比例(文件顯示該比例為90%)未成交(jiao)的(de)電量,實行強制(zhi)成交(jiao),價格下浮20%。
有了解當地情況的(de)小伙伴告訴觀茶君,出(chu)臺該文件是為了解決當地新能源簽(qian)訂中長期曲線合(he)同的(de)量過少的(de)問題。
之所以出現(xian)中長(chang)期(qi)合(he)同量(liang)極少的現(xian)象,小(xiao)伙(huo)伴(ban)說,是因為(wei)當地有(you)規定,風電、光伏發電與用戶簽訂中長(chang)期(qi)曲線(xian)合(he)同,合(he)同電價在(zai)111元/兆瓦時、114元/兆瓦時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guo)20%。
“這是(shi)對不主動按(an)照規定低(di)價(jia)和比例與用(yong)戶簽訂中長(chang)期曲線合(he)同(tong)的新能源(yuan)企業,將按(an)照更低(di)價(jia)格強行(xing)配比執行(xing),實際上是(shi)一(yi)種懲(cheng)罰。”小伙(huo)伴評價(jia)很困惑:
“這是市場嗎?”
電改(gai)非易事,且行(xing)且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