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熱發電網訊:日前,國家財政部印(yin)發(fa)《關(guan)于開展可再(zai)生能源發(fa)電補貼(tie)項目(mu)清單有關(guan)工作(zuo)的(de)通知》(財辦建(jian)〔2020〕6號),明確可再(zai)生能源項目(mu)進入首(shou)批補貼(tie)清單的(de)條件,其中涉及光熱(re)發(fa)電。
根據(ju)通知,進入(ru)第一到第七(qi)批(pi)(pi)補(bu)貼目(mu)錄(lu)的(de)可再生能(neng)源項目(mu),由(you)電網企業(ye)審核后直(zhi)接(jie)納入(ru)補(bu)貼清單(dan),前七(qi)批(pi)(pi)目(mu)錄(lu)之外的(de)項目(mu),分批(pi)(pi)納入(ru)補(bu)貼清單(dan)。
通知要求,要抓緊審核存量項目信息,分批納入補貼清單。納入首批補貼清單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需滿足以下條件:符合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相關規劃的陸上風電、海上風電、集中式光伏電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等項目,所有項目應于2006年(nian)及以后年(nian)度按規定完成核(he)準(各案)手續。
其中,風(feng)電(dian)(dian)項(xiang)(xiang)目(mu)于2019年(nian)12月底(di)前(qian)(qian)全部機組完(wan)成(cheng)(cheng)并(bing)(bing)網(wang),光伏(fu)發電(dian)(dian)項(xiang)(xiang)目(mu)需于2017年(nian)7月底(di)前(qian)(qian)全部機組完(wan)成(cheng)(cheng)并(bing)(bing)網(wang)(光伏(fu)“領跑者”基地項(xiang)(xiang)目(mu)和2019年(nian)光伏(fu)竟價項(xiang)(xiang)目(mu)并(bing)(bing)網(wang)時(shi)間可延長(chang)至2019年(nian)12月底(di)),生物質發電(dian)(dian)項(xiang)(xiang)目(mu)于2018年(nian)1月底(di)前(qian)(qian)全部機組完(wan)成(cheng)(cheng)并(bing)(bing)網(wang)。
同時,項目需符合國家能源主管部門(men)要求,按照規模管理的需納入年(nian)度建設規模管理范(fan)圍內(nei);還要符合國家可再生能源價格政策,上網電價已獲得價格主管部門(men)批(pi)復(fu)。
值得注意的是,關于可納入補貼清單的光熱發電項目的具體并網時間,此通知并未明確。
今年1月份,三部委發布了《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按規定完成核準(備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的存量太陽能光熱發電項目,按相應價格政策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但截至目前,2018年底之后并網項目的退坡電價政策尚未正式明確。
由此(ci),2018年底(di)前(qian)并(bing)網(wang)的(de)3個光熱示(shi)范項(xiang)目應符合此(ci)次(ci)可(ke)再生(sheng)能源發電補貼項(xiang)目申報(bao)條件(jian),而(er)2019年并(bing)網(wang)的(de)5個示(shi)范項(xiang)目需待對應的(de)電價(jia)明(ming)確(que)。
我國在2018年底前共計并網3個光熱示范項目,總裝機200MW,分別為中控德令哈50MW光熱電站、中廣核德令哈50MW光熱電站、首航敦煌100MW光熱電站,這三個項目的項目方應及時根據本通知要求申報納入首批補貼清單。
以下是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