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CSPPLAZA | 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網 | 1評論 | 5558查看 | 2015-11-02 16:26:00
CSPPLAZA光熱發電網:11月(yue)2日,水(shui)(shui)電水(shui)(shui)利規劃設計總院下(xia)發《關(guan)于太陽能熱(re)發電示范(fan)項目(mu)申(shen)報(bao)資料提(ti)交等有(you)關(guan)事項的通(tong)知(zhi)》,通(tong)知(zhi)稱,相關(guan)示范(fan)項目(mu)業主單(dan)位應(ying)在11月(yue)10日上(shang)午(wu)將相關(guan)申(shen)報(bao)材料提(ti)交至(zhi)評審專(zhuan)家組。
而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此前下發的《關于委托開展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審核的函》要求,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應于11月15日前將評審結果報送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照此推算,示范項目的評審應在11月10日~11月15日約5天的時間內完成。
此前的10月28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向各省發改委能源局下發《關于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申報材料報送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按通知要求,10月31日前,各省能源局已將本地區推薦上報的示范項目名單報至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但各項目的相關申請資料,則由項目業主自行提交。
據此,各省能源局已將上述通知轉發給推薦上報的示范項目業主單位(未收到該通知的項目則意味著其未通過省一級的初選,未被列入推薦上報名單),相關業主單位按要求需于11月10日上午將項目技術和工程方案、投資經濟性測算報告、項目技術參數表、項目經濟參數表等相關申報資料統一遞交至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牽頭的評審專家組。
為做到(dao)客觀、公(gong)正、公(gong)開(kai),此次評審采用現(xian)場公(gong)布申報(bao)電價(jia)等關鍵參數的(de)方式(shi),有點類似(si)于(yu)投標時的(de)公(gong)開(kai)唱標。申報(bao)材料提交(jiao)后將不(bu)再具有修改(gai)的(de)可能性(xing)。項目技(ji)術參數表(biao)、項目經濟參數表(biao)已隨(sui)補充通知(zhi)下發(fa)給項目方,各項目方在完成(cheng)此(ci)表(biao)后將其隨(sui)此(ci)前準備(bei)的申(shen)報材料一起密封(feng)提交給評審專家組(zu)。
此次評審獲得通過的項目將被列入備選示范項目名單,但并不意味著其將最終被列入示范項目。按國家能源局《關于組織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的通知》精神,國家能源局還將統籌考慮進入備選名單項目的經濟性、設備國產化率和技術先進性,對名單項目進行排序并確認示范項目名單。
分析認為,備選示范項目名單確定后,國家能源局將據此核算示范項目建議上網電價,并據此與價格主管部門協商確定最終的電價。最終電價確定后,將作為從備選項目名單中篩選出最終的示范項目名單的重要參考。